◈ 第1章

第2章

ps:雙男主,比着瘋,沒有相互救贖,只有什麼鍋配什麼蓋。

番茄小說千千萬,人物三觀不代表作者三觀,不喜歡就划走,放過彼此,作者玻璃心,你罵我我是會忍不住罵回來的。

另外,正式閱讀前請先看本章末尾題外話,誰不看我跟誰拚命。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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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喬正蹲在宿舍天台上的太陽能板後面,手裡還捏着半罐啤酒。

他原本只是想出來透個氣的。

卻看到了付知嵐和一個人高馬大,身材壯碩的男生,特意跑到這兒來接吻。

已經快十分鐘了。

花樣之繁多,姿勢之豐富,聲音之蕩漾。

讓母胎單身二十多年,連片都沒看過兩回的江喬大為震撼。

開始,付知嵐和那男生剛剛上來天台時,還推推搡搡的像是有幾分不情願。

而現在,那男生的手已經從付知嵐的襯衫中轉移進了他的褲腰裡。

江喬不僅沒見付知嵐反抗,還看見他面色潮紅地眯着眼睛,纖細的脖頸微微後仰,看樣子挺享受。

江喬蹲着的角度很刁鑽,超乎常人的視力可以讓他透過太陽能板間的縫隙清晰地看見付知嵐和人親熱的全貌。

付知嵐卻看不見他。

可惜這激情四射的現場直播,並沒能在江喬心裏掀起任何波瀾。

他只看了一會兒就失去了興趣。

雖然付知嵐長得不賴,但那黑壯黑壯,五官粗獷的另一位,卻實在不符合江喬的審美。

好像一頭正在歡快嚼牡丹的野豬。

況且他已經在這兒蹲半天了,腿有點麻。

江喬嘆了口氣,這是他穿到一本名為《病態迷戀》的另類耽美小說的第三天。

該小說講述了主角付知嵐是如何在異國他鄉,靠着無數藍顏知己一步一步從貧民窟走向人生巔峰的故事。

而他,就是付知嵐無數藍顏知己中最傻逼的一個。

付知嵐出身貧困,父親早亡,母親貌美卻無能,只能靠一些見不得人的營生養活自己和�孟寧��知嵐。

付知嵐一邊看不起自己的生母,一邊卻比任何人都知道,好的皮囊該如何利用才能使利益最大化。

他為了躲債,想方設法考進了Y國濱海特區的最高學府,遇見了他第一個暗戀者,也就是他的室友江喬。

原主江喬無父無母,養父卻是特區有名的地下拳場的幕後東家,從小耳濡目染,身手了得。

因為腦子抽筋,甘願為了付知嵐,想方設法進入了Y國的頂級豪門,時家。

成為了付知嵐口中的真愛,也是小說中付知嵐的官配男友,時鈞亦的保鏢。

只為了便於製造讓付知嵐接近時鈞亦的機會,成付知嵐之美。

付知嵐沒錢,原主掏,付知嵐作妖,原主撐腰,付知嵐有難,原主擋刀。

就連付知嵐和別的男人偷偷摸摸糾纏不清,原主都要忍着心痛,幫他在時鈞亦面前打掩護。

最後卻在一次意外事件中,為了保護付知嵐,落了個屍骨無存的下場。

江喬:???

他不理解,這原主的腦溝壑是被豬油填平了不成,居然甘願當這樣的冤種?

在整本小說里,唯一還算正常的,大概就只有付知嵐的官配時鈞亦了。

因為從頭到尾,只有他沒有做付知嵐的舔狗,沒有愛付知嵐愛得死去活來,是付知嵐費盡心機,甘願放棄了一片森林,才勉強得到的男人。

但江喬當初在病床上看這小說的時候,還是沒看明白,時鈞亦最後到底是為什麼會接受付知嵐的。

畢竟前一章,時鈞亦還在說:「我不愛你,我們更適合做朋友。」

後一章兩人就舉辦了一場突如其來的盛大婚禮。

江喬想,這作者如果不是有什麼大病,就是突然回家繼承了巨額家產。

所以不想再努力碼字,就省略了很多細節,隨意結了個尾。

他跟隔壁病床的小姑娘吐槽時,小姑娘說了,在這種小說里,主角光環比天高,最好的,都只能是主角的。

就離譜,離天下之大譜。

不過江喬跟文中的冤種有一點相同,他也是在地下拳場里長大的。

可惜他並不是老闆的養子,他只是年幼時被拐賣到邊境,偷渡到東南亞,賣進拳場用來賺錢的機器。

沒有國籍,沒有身份,卻始終被監視,被看管。

不見天日,也無法逃脫。

終日活在煉獄裏。

一年前他突然患病,失去了價值,被拳場老闆的女兒好心送了出去,過了一年短暫的「正常」生活。

病逝後能穿這兒來,也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給他機會再活一次,可不是為了讓他到這兒來當傻逼的。

他要遠離主角,告別不幸。

此時,天台上糾纏不清的兩人已經紛紛脫了褲子準備直奔正題了。

江喬雖說不是什麼正經人,但他對演員的顏值要求很高。

面前跟付知嵐亂搞的那位他實在是不太喜歡。

為了不長針眼,他兩口喝完了手裡的啤酒,將空易拉罐從太陽能板下丟了出去。

付知嵐聽見啤酒罐滾落的聲音,嚇得打了個激靈。

他連忙推開那男生,提起褲子,驚道:「誰?!」

江喬沒吭聲,他覺得現在並不是個適合露面的好時機。

於是他默默地拿出手機,打開音樂播放器,隨機播放了一首《偷情》。

偷心要先去偷情,為了擔一個愉快罪名。

付知嵐跟那男生對視一眼,罵了聲晦氣,匆匆整理好衣服,慌慌張張離開了天台。

五分鐘後,江喬獨自一人聽完了歌,才不急不忙地從太陽能板後走出來。

他一腳將付知嵐落在地上的那枚不起眼的紐扣踢飛,又彎腰撿起那個剛剛完成了使命的啤酒易拉罐。

丟進了天台門後的垃圾箱。

按照書里的時間線,被他撞破付知嵐和別人在天台苟合的這一天晚上,就是他找到機會,第一次接近時鈞亦的時候。

原本,原主江喬只是出去喝悶酒的,卻意外碰到了被仇家圍堵的時鈞亦。

原主猶豫了許久,還是選擇聽付知嵐的話,幫了時鈞亦一把。

畢竟他又沒告訴付知嵐他的心思,喜歡付知嵐是他自己的事,他不能怪付知嵐跟別人在一起。

江喬啐了一口,大罵原主傻逼。

然後下了樓,騎上一輛黑色的超大馬力重型機車,直奔原主遇見時鈞亦的那家酒吧而去。

開玩笑,年薪百萬的保鏢,上哪兒找這麼好的工作去。

簡直就是為他這種沒上過幾天學,看個小說還要查字典,身手非凡,文化略低的人量身準備的。

半小時後,江喬把摩托車停到了酒吧門口,他摘下頭盔,理了理被壓得有些凌亂的髮絲,走進了酒吧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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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算正文字數。

聲明。

黑幫粉,此文背景參考黑幫,因為柿子不能寫黑幫題材,也沒有黑幫同人,所以只能另開一個故事。

沒看過黑幫不影響閱讀,黑幫姐妹們就當同人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