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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律師,你把法官送進去了?完結版 第10章(2)_歐可小說
◈ 第10章

第10章(2)

「什麼,第四個女兒?」

「老哥也太慘了,四個女兒都不是親生的!」

「這女的就是畜生啊!」

「果然出軌只有一次和無數次。」

「太慘了,這女得趕緊槍斃吧。」

。。。

庭審現場。

沈飛繼續揭露真相:「張莉利用自己的第四個女兒威脅李長勝,用金錢開路,幫她打贏這場官司,否則她就要曝光自己的身份。」

「李長勝迫於張莉用女兒要挾他,於是答應了張莉的要求。」

「於本案開庭的前一天晚上,找到了負責這場官司的審判長聶虹英,向她承諾,只要維持案件初審原判,她退休後,就可以聘請她到成達工程有限公司當法律顧問,年薪三百萬。」

「聶虹英為了自己今後的養老,放棄了身為一名法官的尊嚴,違背了法律道德,答應了。」

全場的目光都聚焦在了站在陪審席上的聶虹英。

這位女審判長語氣激動地說道:「你要控告我,你有證據嗎?!」

沈飛手上拿出了一張合同。

「這是你昨晚與李長勝簽訂的顧問合同,上面有你按下的指紋印,日期是昨天。」

「如果你不信,可以現場比對一下指紋。」

女審判長捂住臉,當庭失聲痛哭。

不用比對了,結果也是一樣。

她知道自己幹不了幾年了,為了退休後依然能過上體面的生活,她背棄了身為一名法律人的操守,法庭上用來審判的法槌,終究落到了自己身上。

「李老闆什麼身家?想玩什麼樣的玩不到,怎麼看得上張莉這種老女人?」

「呵,這女得主動倒貼,勾引人家,男的有幾個頂得住?」

「這女的長得也不咋地啊,屁股大腿粗的。」

「有的中年男人就好這一口,不是所有人都喜歡18歲的,你們這些蛋蛋後懂個屁。」

「這女的真尼瑪坑,一人坑害了多少家庭?」

。。。

沈飛繼續補充了初審審判長錢紅的受賄記錄。

按照法院流程,無法當庭對錢紅判刑。

相關的證據沈飛上交給德州中級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遞交給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定奪。

沈飛:「現在重新申明一下原告方訴求。」

「一,被告張莉犯蓄意殺人罪,殺人既遂,罪名成立,要求判處被告人死刑,無緩刑期。」

「二,劉遠協同犯罪,作為本案從犯,殺人既遂,罪名成立,因為自願在法庭充當污點證人,申請判處無期徒刑。」

「三,判處被告人張莉,賠償我方當事人撫養費,精神損失費,名譽費等累計200萬。」

「四,本案原審判長聶虹英知法犯法,以權謀私,包庇被告人張莉,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

「五,本案初審審判長,光明區人民法院院長錢紅,知法犯法,收賄辦案,向檢察機關申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

沈飛目光看向審判長和陪審席。

「相關證據,我方皆已提交完畢,請審判長和陪審席宣判吧!」